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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龙、吴梦珍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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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506号
  • 案件名称

    吴梦龙、吴梦珍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冕宁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吴梦龙;吴梦珍;李兆琼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506号吴梦龙、吴梦珍、李兆琼:吴梦龙、吴梦珍与李兆琼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7600元,执行费16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7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吴梦龙、吴梦珍的法定监护人吴定多,执行费已转付财政。至此,吴梦龙、吴梦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川3433民初304号调解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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