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1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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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1832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嵊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黄其超;王洁案件缘由
银行卡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183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与被执行人黄其超、王洁信用卡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0)浙0683民初410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执行。现由于被执行人黄其超、王洁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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