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新、宋一寒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02执保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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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02执保87号案件名称
杨建新、宋一寒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邵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杨建新;宋一寒;蒋新元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完 成 保 全 通 知 书(2021)湘0502执保87号本院受理申请人杨建新与被申请人宋一寒、蒋新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20日作出(2021)湘0502民初135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立案后冻结了被申请人宋一寒、蒋新元名下24个银行账号,冻结期限为一年,届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述保全措施,届满时如确有必要继续保全,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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