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志富罚金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3123执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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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3123执774号案件名称
隆志富罚金一案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隆志富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3123执774号隆志富:被执行人隆志富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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