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铁家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04执185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304执1855号案件名称
周铁家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周铁家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04执1855号本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周铁家罚金执行一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第64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执行完毕;(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3)终结执行;(4)销案;(5)不予执行;(6)驳回申请。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李桂芹、章翠英等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703执907号 下一篇 胡斌、白绍德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9民终1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