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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九付、王永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591执2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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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591执2501号
  • 案件名称

    朱九付、王永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朱九付;王永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591执2501号朱九付王永明:申请执行人朱九付与被执行人王永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本案债务。被执行人共履行人民币16189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500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6元,公告费人民币300元,执行费人民币141元,利息人民币652元。本院于2021年9月2日解除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措施。至此,朱九付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591民初635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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