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广旭诉讼财产保全承德市三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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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706号案件名称
岳广旭诉讼财产保全承德市三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诉讼财产保全承德市三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706号关于岳广旭2021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承德市三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对被申请人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的“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的工程款予以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的“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四标段)”的工程款予以保全完毕,具体保全金额以最后实际核算为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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