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3执恢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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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003执恢977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师奎锋;范孝波案件缘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3执恢977号申请执行人师奎锋。被执行人范孝波。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师奎锋与被执行人范孝波为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2020)浙1003民特836号民事裁定书一案中[原执行案号为(2020)浙1003执3940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浙1003执恢977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院印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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