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与刘士洋、佟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2执6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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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2执6492号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与刘士洋、佟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与刘士洋、佟艳、沈阳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2执6492号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与刘士洋、佟艳、沈阳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辽0102民初7867号民事判决书,现被执行人已归还全部欠款,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证明。执行员 张玉冬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雨晴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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