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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202执2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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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1202执2416号
  • 案件名称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朱德山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202执2416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朱**山: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与朱**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该案(2020)苏1202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已在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完毕。现本院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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