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滋、李志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224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2244号案件名称
周建滋、李志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周建滋;李志伟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2244号周建滋、李志伟:周建滋申请执行李志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苏0803民初62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受理,(2019)苏0803民初62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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