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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滋、李志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2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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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2244号
  • 案件名称

    周建滋、李志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周建滋;李志伟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2244号周建滋、李志伟:周建滋申请执行李志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苏0803民初62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受理,(2019)苏0803民初62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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