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3执恢99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1003执恢992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台州市椒江江南煤碳建材经营部;台州市黄岩永通食品罐头厂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3执恢992号申请执行人台州市椒江江南煤碳建材经营部。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永通食品罐头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台州市椒江江南煤碳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台州市黄岩永通食品罐头厂为买卖合同纠纷的(1999)黄宁经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原执行案号为(1999)黄法执字第6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浙1003执恢992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院印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陈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104执6922号之一 下一篇 上海申苏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张静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沪0120民初16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