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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斯斯、邢明亮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281执恢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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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281执恢704号
  • 案件名称

    蒋斯斯、邢明亮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胶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蒋斯斯;邢明亮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胶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281执恢704号申请执行人:蒋斯斯,女,汉族,1987年10月30日生,住山东省邹城市。被执行人:邢明亮,男,汉族,1990年10月7日生,住胶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蒋斯斯与被执行人邢明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20)鲁0281民初10681号民事调解书﹞,提取被执行人邢明亮在(2020)鲁0281民初6629号案件中案款22389.50元,其中案款22157.5元,执行费232元。本院已将全部案款22157.5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因执行标的已全部到位,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鲁0281执恢704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胶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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