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佐忠、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22执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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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22执654号案件名称
向佐忠、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桑植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向佐忠;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22执654号向佐忠、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9月2日立案的申请执行人向佐忠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本院做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湘0822民初251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履行:1、被执行人支付向佐忠租金378634元、承担案件受理费3841.38元、执行费5637元;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要求向佐忠提供发票,庭外,双方当事人直接联系并达成协议,被执行人直接将判决的租金、受理费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388310元转入向佐忠账户(建行尾号为9838),2021年9月14日,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打款5637元,用于扣缴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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