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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英、被执行人管健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6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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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687号
  • 案件名称

    王淑英、被执行人管健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王淑英;被执行人管健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687号申请执行人王淑英、被执行人管健:申请执行人王淑英与被执行人管健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00元。被执行人管健已经将本案执行款全部自行给付完毕,申请执行人王淑英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王淑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民初922号民事判决书中本次立案执行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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