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5执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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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125执421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云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廖小彬;周乐武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1125执421号 申请执行人:廖小彬,男,1968年11月06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周乐武,男,1988年09月15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小彬与被执行人周乐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乐武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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