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国、王敏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保8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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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保865号案件名称
刘庆国、王敏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刘庆国;王敏;孙尚德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保865号刘庆国、王敏、孙尚德:刘庆国、王敏与孙尚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354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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