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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国、王敏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保8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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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保865号
  • 案件名称

    刘庆国、王敏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
  • 当事人

    刘庆国;王敏;孙尚德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保865号刘庆国、王敏、孙尚德:刘庆国、王敏与孙尚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354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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