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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辉、陈健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422民初29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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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422民初2940号
  • 案件名称

    解辉、陈健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三原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解辉;陈健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422民初2940号原告:解辉。委托诉讼代理人:牛赟,系陕西池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被告:陈健。委托诉讼代理人:阿丽娅·哈米提,系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原告解辉与被告陈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现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陈健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解辉撤诉。本案诉讼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夏芳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田敏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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