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保4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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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保485号案件名称
赵思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赵思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保485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关于你与赵思淼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以(2021)吉0112执保485号立案执行。经查询赵思淼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现通知你: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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