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张某、石某申请保全案件、物权保护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403执保1024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403执保1024号
  • 案件名称

    张某、石某申请保全案件、物权保护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德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张某;石某
  • 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1403执保1024号申请人:张某,男,1981年8月23日出生,住山东省陵县城区。被申请人:石某,女,1979年9月5日出生,现住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石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申请人张某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石某银行存款6万元。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张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石某名下银行存款6万元。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审判员  刘凤霞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崔倩倩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