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雪佳、闫开明等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4执192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84执1923号案件名称
闫雪佳、闫开明等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磐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闫雪佳;闫开明;吉凤英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4执1923号闫雪佳、闫开明、吉凤英闫雪佳、闫开明、吉凤英继承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的内容为车辆过户。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将车辆过户完毕,执行费50.00元由闫雪佳缴纳。至此闫雪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84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欧国林、顾德林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1102执恢336号 下一篇 被保全人长春颈椎腰间盘医院、王洪才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保7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