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崔国成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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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607号案件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崔国成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崔国成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607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崔国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与崔国成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被保全人一处房产。至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财保6号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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