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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304执1698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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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304执1698号之一
  • 案件名称

    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
  • 当事人

    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
  • 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304执1698号之一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覃扶组。法定代表人:袁虎强,村主任。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横塘组。法定代表人:邱洋,村书记。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下横塘组(昭山示范区)。法定代表人:彭嘉宇。被执行人:彭嘉宇,男,1998年1月18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2021)湘0304民初1801号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于2021年9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同日立案执行。2021年9月14日,本院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并且同时要求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9月13日发起三次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查询银行存款、工商、证券、车辆信息等情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1年9月16日向湘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了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名下的房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1年9月15日查询了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的公积金与商业保险情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本院于2021年9月24日电话的方式通知了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并要求其提供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没能提供。2021年9月28日本院将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限制了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于2021年9月28日以电话的方式告知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其本院所采取的上述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将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其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未受偿金额为261770元(房屋租金245000元、违约金10000元、案件受理费2560元、申请执行费4210元)。本院认为,本案未受偿的金额为261770元。经法院采取上述执行行为,目前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也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楠木村民委员会、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红旗村民委员会发现被执行人湖南中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彭嘉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审 判 长  吕军锋审 判 员  陈 琦审 判 员  易金玲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法官 助理  焦 勇代理书记员  李 双附:本裁定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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