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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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81执2412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陈建军;朱金裕案件缘由
人格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人 民 法 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1)浙0481执2412号申请执行人:陈建军被执行人:朱金裕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2412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陈建军与被执行人朱金裕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0481民初1317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21年9月14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承办人:程建国联系电话:0573-87017100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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