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玉杰、邵康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恢7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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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恢768号案件名称
于玉杰、邵康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于玉杰;邵康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恢768号于玉杰、邵康:于玉杰与邵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邵康给付申请执行人于玉杰执行款16201.5元(含原审案件诉讼费),且向本院缴纳案件执行费142元,余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放弃。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803民初370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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