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保全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等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9执保5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229执保59号
  • 案件名称

    保全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等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保全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杨世海
  • 案件缘由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财 产 保 全 通 知 书(2021)湘1229执保59号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杨世海:关于申请保全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杨世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2021)湘1229民初107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杨世海猪场存栏肉猪524头,由申请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处置价款存至本院执行案款专户保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届满七日前向我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户名: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账户:70×××79联系人:何勉君157××××0331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