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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春艳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21执1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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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821执1317号
  • 案件名称

    孔春艳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镇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孔春艳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21执1317号本院执行的谷桂芹与孔春艳赡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03)镇民速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现被执行人已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事项履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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