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21/9/18 0:00:00在嘉兴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4项生效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支公司;陈復庄,保险纠纷执行实施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