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穆棱市人民法院,2021/9/22 0:00:00在穆棱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生效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穆棱市支行;王桂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