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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卓顺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4执保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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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24执保222号
  • 案件名称

    湖南省卓顺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衡东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某某公司1;某某公司2
  • 案件缘由

    不当得利纠纷;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21)湘0424执保222号一、案件的由来和执行时间申请人某某公司1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当天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陈足平执行本案。二、执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某某公司1,住所地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法定代表人:雷某某。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法定代表人:陈某。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标的,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1、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标的:151万元。2、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151万元。3、申请执行人申请返还财产的内容:无。四、执行经过和需要说明的问题本院立案后,本院网络查询、冻结了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的银行存款。五、本案执结的标的、未执结标的,结案理由本案执结标的:151万元本案未执结标的:0元。本案保全完毕,应予结案。承办人:陈足平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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