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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3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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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3620号
  • 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黔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3620号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李军罚金一案,由被执行人李军缴纳罚金1000元。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李军已于2021年4月19日死亡,本院已依法扣划其银行账户资金1000元缴至国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告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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