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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吴彬、陈立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2执3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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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02执3391号
  • 案件名称

    戴吴彬、陈立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岳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戴吴彬;陈立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2执3391号戴吴彬、陈立华:本院执行的戴吴彬申请陈立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陈立华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长  周石保审判员  付 锋审判员  吴 鹏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陈松蓉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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