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282执149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282执1490号案件名称
王勇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开原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王勇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282执1490号关于申请执行人王**与被执行人张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2021)辽1282民初164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张浩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王**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张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浩已将案件款全部给付完毕,此案已结案。本院认为,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2021)辽1282民初16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64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2021)辽1282民初164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审判员 薛立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宋春生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立君、杨树宏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黑05民申31号 下一篇 沈阳嘉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秦诗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3民初2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