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马全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24执保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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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24执保997号案件名称
沙雅县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马全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沙雅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沙雅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1 0:00:00当事人
沙雅县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马全有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新2924执保997号沙雅县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马全有: 申请人沙雅县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马全有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新2924财保6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保全被申请人马全有银行存款1000元或其他相应价值财产。现本院已冻结了被申请人马全有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00元,实际控制1000元。至此,本案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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