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审查报告(2021)冀0184执1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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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1005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审查报告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关于王辰霞、王秀菊其他案由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2021)冀0184执1005号被执行人王辰霞,女,1965年9月生,汉族,河北省新乐市人。被执行人王秀菊,女,1965年2月生,汉族,河北省新乐市人。关于被执行王辰霞、王秀菊其他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21)冀0184刑初7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2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8日和解,本案按长期和解履行终结执行。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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