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审查报告(2021)冀0184执100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1005号
  • 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审查报告
  • 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关于王辰霞、王秀菊其他案由纠纷一案的结案报告(2021)冀0184执1005号被执行人王辰霞,女,1965年9月生,汉族,河北省新乐市人。被执行人王秀菊,女,1965年2月生,汉族,河北省新乐市人。关于被执行王辰霞、王秀菊其他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21)冀0184刑初7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7月2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8日和解,本案按长期和解履行终结执行。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