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章飞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1972执12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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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1972执12477号案件名称
郭章飞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郭章飞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1972执12477号郭章飞:移送执行机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粤1972刑初3660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被执行人郭章飞罚金执行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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