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90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901号案件名称
宁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宁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3901号宁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肖胜才:肖胜才刑事判决涉财产刑执行一案,罚金部分已自动履行,依据本院(2019)湘0124刑初558号刑事判决书涉财产部分的一项于2021年9月3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周兴虎、张学玲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202执3053号之十四 下一篇 袁铭均、辽宁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等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6民初115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