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长青、陈立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354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3549号案件名称
黄长青、陈立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黄长青;陈立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3549号黄长青、陈立军:2021年8月19日送来申请执行的(2020)湘0124民初5453号民事调解书,关于黄长青诉陈立军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立军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与要求,已于2021年9月7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宁乡市人民法院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孙君、陈锦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108执保1554号 下一篇 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龙凤萍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108执保1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