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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现模与许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渝0113民初7882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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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渝0113民初7882号之二
  • 案件名称

    谢现模与许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重庆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谢现模;许多
  • 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13民初7882号之二 原告:谢现模,男,1960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美云,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许多,女,198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原告谢现模与被告许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7日立案。原告谢现模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谢现模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谢现模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谢现模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李庆祥人民陪审员    冉瑞芳人民陪审员    李显珍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法官助理    陈  宸书 记 员    邹孔丽 - 1 -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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