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法院、连可欣诈骗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81执7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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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181执796号案件名称
龙泉市人民法院、连可欣诈骗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龙泉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龙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龙泉市人民法院;连可欣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81执796号连可欣:关于(2021)浙1181执796号被执行人连可欣诈骗罪一案,龙泉市人民法院刑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1181刑初62号刑事判决移送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连可欣缴纳罚金2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连可欣自动履行罚金20000元。据此,龙泉市人民法院(2021)浙1181刑初62号刑事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标的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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