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莎莎;邱倩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2021)湘0204执1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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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4执1025号案件名称
王莎莎;邱倩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审理法院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王莎莎;邱倩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204执1025号申请执行人王莎莎,女,1998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祁阳县。被执行人邱倩,女,1993年3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莎莎与被执行人邱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湘0204执1025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 健审判员 晏寿林审判员 陈定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王超男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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