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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12执29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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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112执2982号
  • 案件名称

    刘权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刘权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12执2982号关于刘权罚金一案,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黔0112刑初189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案于2021年8月27日将该案移送至我院执行局处置,执行案号为(2021)黔0112执2982号,执行标的为3000元,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权主动到我院将罚金3000元缴纳完毕,该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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