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帅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382执170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382执1709号案件名称
潘帅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涟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涟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潘帅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382执1709号潘帅:本院执行刑事庭移送的被执行人潘帅犯诈骗罪处罚金一案,(2021)湘1382刑初323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立案执行后,经被执行人潘帅自动履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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