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西安草北勇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11执保127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111执保1271号
  • 案件名称

    西安草北勇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西安草北勇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21)湘0111执保1271号申请人西安草北勇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诉被申请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西安草北勇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按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已经采取保全措施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