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卫民、常州万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402执恢5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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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402执恢541号案件名称
郭卫民、常州万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郭卫民;常州万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02执恢541号郭卫民、常州万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苏0402民初5087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7月26日恢复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郭卫民与被执行人常州万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常州万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协助申请执行人郭卫民办理了苏D7××××车辆的变更过户手续。至此,郭卫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02民初508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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