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张丽霞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002执3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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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1002执3302号案件名称
王琳、张丽霞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威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王琳;张丽霞;王威;姚国伟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002执3302号申请执行人王琳,女,1990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被执行人张丽霞,女,1971年7月1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被执行人王威,男,1992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被执行人姚国伟,男,1990年12月285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琳与被执行人张丽霞、王威、姚国伟服务合同纠纷的(2021)鲁1002民初2033民事调解书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王威已向本院交纳执行款**元,上述款项扣除执行费**元后,余款**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故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2021)鲁1002执3302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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