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雪茹、彭雪玲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04民初36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陕0104民初365号案件名称
麻雪茹、彭雪玲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麻雪茹;彭雪玲;刘一诺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陕0104民初365号原告:刘某某,男,2018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定代理人:刘晓强,男,1992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系原告父亲。法定代理人:罗芳芳,女,1994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系原告母亲。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耀芳,重庆万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麻雪茹,1948年3月17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彭雪玲,1944年8月14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六斤,1959年12月1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被告:吕芬芳,1941年8月6日出生,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群利,1964年1月11日,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肖冰,1968年9月1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王永社,1969年9月28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赵小荣,1967年7月20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苏素芳,1935年3月6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永利,1965年2月16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荣花,1948年10月20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蔺秀云,1946年8月24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艳,1967年6月15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相玉生,1955年5月25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段坤利,1981年7月29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新民,1960年4月1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周玲钦,1948年12月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生华,1937年11月10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莉,1956年8月24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段凤生,1958年1月1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中利,1964年12月2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小琦,1975年12月1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牛军,1972年11月26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志旋,1951年8月18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成奇,1953年9月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红武,1968年11月9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祖望,1942年12月1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金章,1978年11月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陈荣利,19711月15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让,1949年11月15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小生,1967年6月26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张翠贤,1942年7月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崔燕,1973年8月1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永利,1955年9月18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张晓伟,1970年8月30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相冬生,1954年11月30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刘玉萍,1948年5月1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靳敏,1980年10月27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肖随丁,1956年10月15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李桂芳,1940年11月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稳云,1952年9月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选堂,1966年5月1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智勇,1966年12月14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拉锁,1939年12月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永利,1971年12月2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XX园XX路XX苑XX号楼XX单元XX。被告:杨一群,1956年10月20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闫松芹,1948年11月4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屈秀兰,1938年12月6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靖明柱,1958年10月1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相绪韂,1949年12月1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张扩社,1955年9月20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炳银,1966年6月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肖新芳,1951年4月11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孙建华,1953年10月1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华,1980年12月8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文勇,1970年12月4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赵小荣,1967年7月20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建,1952年11月1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利军,1964年10月15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海荣,1950年10月6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陈荣琼,1973年11月17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彩利,1960年10月2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张小军,1969年3月8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菊芳,1951年11月3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彩利,1963年8月17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杨粉翠,1961年12月5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被告:西安惠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法定代表人:黄宝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麻雪茹、彭雪玲、杨六斤、 吕芬芳、杨群利、肖冰、王永社、赵小荣、苏素芳、杨永利、杨荣花、蔺秀云、杨艳、相玉生、段坤利、杨新民、周玲钦、杨生华、杨莉、段凤生、杨中利、杨小琦、牛军、杨志旋、杨成奇、杨红武、杨祖望、金章、陈荣利、杨让、杨小生、张翠贤、崔燕、杨永利、张晓伟、相冬生、刘玉萍、靳敏、肖随丁、李桂芳、杨稳云、杨选堂、杨智勇、杨拉锁、杨永利、杨一群、闫松芹、屈秀兰、靖明柱、相绪韂、杨炳银、肖新芳、孙建华、杨华、杨文勇、赵小荣、杨建、杨利军、杨海荣、陈荣琼、杨彩利、张小军、杨菊芳、杨彩利、杨粉翠、西安惠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2021年9月1日,原告刘某某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刘某某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某某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355元),本院减半后收取25元,由原告刘某某承担。 审 判 员 赵兴华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书 记 员 邓雪珊 1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张湘晖、刘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223执1945号 下一篇 江平、武进区湖塘顶臻装饰材料经营部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412执1654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