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亮、涂革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922执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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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22执855号案件名称
陈文亮、涂革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桃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陈文亮;涂革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922执855号申请执行人陈文亮,男,1987年3月1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广州。被执行人涂革新,女,1967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桃江县。申请执行人陈文亮与被执行人涂革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桃江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应返还申请人借款480000元及延期利息,承担案件执行费7100元。在执行中,本院向申请执行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发起了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查明被执行人无工资收入、无工商登记、无证券开户、无车辆登记信息,在线下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桃江管理部、中国农业银行桃江县支行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性权益,被执行涂革新有住房登记(已经查封),无住房公积金,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蔡曙光、刘凯进行了现场调查,在被执行人居住地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家,涂革新的老公刘守良因事故导致高位瘫痪在床,涂革新因照顾刘守良无法工作,无财产性收益分配,无其他工作收入,无其他债权可供执行。2021年9月27日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上述执行情况及信息,通过约谈申请执行人并要求其提供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在限期内未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且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2021年9月29日,该案尚未执行到位的金额为借款本金480000及延期利息、执行费7100元。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涂革新老公刘守良瘫痪在床,暂不好强制处置房屋,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待具备执行条件后再重新启动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吴志群审判员 张爱宝审判员 刘雅丽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王志华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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