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东、陈忠元等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4执3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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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执3521号案件名称
徐晓东、陈忠元等人格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织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徐晓东;陈忠元;胡书毓;罗金玉;罗天发案件缘由
人格权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4执3521号徐晓东、陈忠元、胡书毓、罗金玉、罗天发:徐晓东与陈忠元、胡书毓、罗金玉、罗天发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人徐晓东的申请,依据织金县人民法院(2020)黔0524民初472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陈忠元、胡书毓、罗金玉、罗天发履行义务。陈忠元、胡书毓、罗金玉、罗天发已主动交纳赔偿款3584.82元、案件受理费25元,并交纳申请执行费50元,本院已将3609.82元以法银直联方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徐晓东(含赔偿款3584.82元、案件受理费25元),该案于2021年9月23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本院地址:织金县文腾街道向阳路邮编:552100联系人:秦仕红联系电话:180××××2891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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