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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光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5执1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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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5执1297号
  • 案件名称

    任光耀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任光耀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5执1297号被执行人:任光耀(曾用名任小明),男,1972年10月27日出生,土家族,住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本院受理的任光耀罚金一案,执行标的200000元。被执行人任光耀已自动履行了全部义务款,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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